2009年人力资源师考试程序:
第一.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
第二.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
第三.审核通过后,交考试费用,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
第四.参加全国统一考试,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
第五.考试结束后,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(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)
2009年人力资源师证书
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。
按照“社会效益第一,质量第一”的原则,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,实行全国统一标准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命题、统一鉴定时间、统一证书核发。凡考核合格者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,是相关人员求职、任职、晋升、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,可记入档案、全国通用。